一、修订背景
风暴潮、天文潮和近岸海浪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造成的灾害,通称为风暴潮灾害。泉州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对岸,位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台风移动的主要路径之上,是我国台风风暴潮灾害多发区域之一,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给全市沿海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近年来,随着沿海基础设施的增加,承灾体的日趋庞大,风暴潮造成损失也随之加重,市局于2019年印发了《泉州市风暴潮灾害渔业系统应急预案》(泉海渔〔2019〕100号)。为适应风暴潮灾害应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满足全市风暴潮灾害应急处置和渔业产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和《泉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我局组织对原有《泉州市风暴潮灾害渔业系统应急预案》(闽泉渔〔2019〕100号,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目标任务
通过修订《预案》,建立健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风暴潮灾害,保证风暴潮灾害防御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依据
依据《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泉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修订过程
为确保《预案》修订工作顺利完成,局防灾减灾科牵头组织专人重新梳理相关内容,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定修订意见。根据《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泉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应对风暴潮灾害工作实际,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沿海县(市、区)、台商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意见,以及在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收到建议4条,采纳意见建议1条。经对文稿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五、范围期限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其间,国家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政策以及省政府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预警级别标准,应急响应,灾害调查评估与总结,附则6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预案》修订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明确我市风暴潮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组织机构职责。
第三部分预警级别标准。明确风暴潮灾害预警级别。按照风暴潮灾害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情况,将风暴潮预警级别对应为特别重大风暴潮灾害、重大风暴潮灾害、较大风暴潮灾害、一般风暴潮灾害,风暴潮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按照风暴潮灾害发布警报级别,将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Ⅳ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最高至最低应急响应级别。
第五部分灾害调查评估与总结。明确灾害调查评估、灾害应对工作总结,强化风暴潮灾后应对工作。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预案管理权限,规定文件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
七、政策亮点
㈠调整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级别。2022年国家预案修订后将预警调整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色警报,与其他自然灾害发布预警机制相一致,社会公众接受程度更高。同时,应急响应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将标书顺序调整为从高至低,即从Ⅰ级到Ⅳ级。
㈡完善组织机构职责。根据新的职能三定方案,对预案中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更加注重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服务,强化风暴潮灾后调查、评估工作。
-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泉州市风暴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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