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曝光4起渔业生产安全违法违规案件
时间:2024-11-20 09:30 浏览量:

  案例1-2:闽惠渔01716船舶所有人李某、闽惠渔02065船舶经营人吴某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6日至4月8日,闽惠渔01716船舶所有人李某当航次未按规定配备三级轮机长1名,1人未经专业技术训练。

  2024年8月3日,闽惠渔02065船舶经营人吴某当航次未按照规定配备三级轮机长1名、助理管轮1名,2名普通船员未持证。

  【处理结果】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参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试行)》,鉴于李某吴某积极整改,并承诺不再雇佣未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上船作业,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对其处6000元、12000元罚款。

  案例3-4:闽惠渔01679船舶所有人洪某、闽惠渔08418船舶所有人李某未按照规定配备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5日-4月8日,闽惠渔01679船舶所有人洪某当航次船上共6人,其中有1人未经专业技术训练。

  2024年4月5日-4月9日,闽惠渔08418船舶所有人李某当航次船上共5人,其中有2人未经专业技术训练。

  【处理结果】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参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试行)》,鉴于洪某李某积极整改,并承诺不再雇佣未经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上船作业,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对其处2000元、4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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