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渔季既是渔业生产的黄金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为守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9月2日,石狮市渔业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开渔后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以“严执法、强整改、提意识”为导向,全面整治渔业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护航开渔后生产安全。
全流程盯紧报备,杜绝 “违规出海”
渔船进出港报备是安全生产的 “第一道关口”。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石狮市海上应急指挥中心、沿海各镇点验中心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依托动态监管系统与石狮“平安渔船”系统,对渔船报备信息开展“线上实时核查+线下抽查核验”,重点核对报备时间、进出港口、船员信息(含持证情况),确保“报备不缺项、信息无虚假”。石狮市海上应急指挥中心每日通报报备情况,对未及时报备、报备不实且拒不整改的渔船,将第一时间交由沿海各中队登临检查、快查快处;各中队也将加大抽查频次,对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跟踪闭环,坚决杜绝“未报备出海”“报备与实际不符”等行为。
零容忍严查持证,守住“适任底线”
“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是渔业作业的安全根基。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以渔船进出港为关键节点,高频次抽查船员持证情况;重点核查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普通船员是否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船”“持无效证书作业”。同时,中国渔政 35328将根据天气情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海上执法行动,对航行作业中发现的船员持证不齐渔船,一律依法立案查处,绝不姑息。压实属地责任,严防“带病作业”石狮沿海各镇将切实履行渔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渔船航前安全自查的日常监督,重点核查船员持证清单、进出港报备计划等内容。对自查中发现的船员无证、报备不规范等隐患,将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禁渔船出海;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第一时间移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宣传警示,树牢“守法意识”
为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石狮沿海各镇、石狮市海洋发展局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及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解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以及船员持证、渔船进出港报备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曝光船员无证作业、渔船未报备出海等典型违法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渔民主动参加船员资格培训,及时更新或补办相关证书,真正做到“上岗必持证、作业必合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坚持 “零容忍” 态度:
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渔船,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2025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将与违法违规情节挂钩,违法渔船可能面临补贴扣减或暂缓发放的处置,具体由石狮市海洋发展局牵头核定执行。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守法是最好的保障。在此提醒广大渔民朋友,务必严格遵守渔业生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专项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开渔后渔业生产安全有序的良好局面。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石狮渔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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