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船舶异常检验数据的公告
时间:2025-10-28 11:19 浏览量: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和《福建海洋渔船交通安全管理七大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支队对辖区渔业船舶检验系统数据进行清查,发现部分限制船龄老旧船(详见附件)超期未报检,请船舶所有人于公告期内及时向我支队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检验,逾期不申请或检验不合格,将依规处置。公告期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如有异议,联系电话:22281589,联系人:小庄。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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