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的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5-09-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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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及《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4月-9月,市海洋与渔业局采用“双随机”抽查机制检查了泉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泽区东海分店等5个行政相对人其经营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被抽查单位 |
抽查结果 |
泉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泽区东海分店 |
合格 |
泉州市丰泽区珊牧观赏鱼经营部 |
合格 |
福建医佰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晋江贝之帆工艺品有限公司 |
合格 |
动旅(福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合格 |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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