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强化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通知,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23年用“双随机”抽查机制检查了惠安县海洋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等2个行政相对人是否具备开展渔业船员培训的条件及培训情况、培训质量,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按照农业部2010年制定的《一级培训机构师资、设施和设备配备最低标准》、《二级培训机构师资、设施和设备配备最低标准》,并结合《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和实操评估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执法人员对两家培训机构的场地建设、设施设备配备、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认定均达到要求。
2、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培训班考勤情况,两家培训机构均能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
3、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教学情况,两家培训机构均能按照《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和实操评估操作规程》的要求选用教材,结合渔区实际,教授适合当地渔业船员的渔业知识。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2023年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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