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500-2023-00026
    • 备注/文号:泉海渔规〔202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灾后恢复生产》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3-08-01 08:30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经济与渔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金融办(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农信联社、农商银行:

      为切实做好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灾后救灾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助力我市海洋经济产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金融保障机制

      (一)单列专项资金。泉州农信系统单列50亿元灾后重建专项信贷资金,引导各农信联社、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加大对海水养殖、海洋捕捞、工厂化养殖等海洋经济重点受灾行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海洋经济产业客户生产生活重建。

      (二)实施网格管理。强化多方协同联动,以网格管理形式,确定责任人,深入了解各地区受灾程度、生产状况、投资规模、重建资金需求,第一时间开展走访对接,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于灾后复产贷款落实“123”限时办贷要求(即小额信用贷款当日办结、非抵押类贷款2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类贷款3个工作日办结),通过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及时满足涉海涉渔主体应急融资需求。

      (三)共推线上平台。共同推广泉州农信系统“灾后重建”申贷平台及共建的“蓝色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受灾涉海涉渔主体“线上申请”,网格客户经理“线上对接”办理,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无感授信、有感反馈、无缝对接、无忧周转”的7*24小时金融服务。

      二、实施专项融资支持

      (四)创新专属产品。各行社结合当地受灾情况推出“同舟”系列贷款产品,最低执行利率可低至各行社现有利率政策基础上优惠100个BP,并按照《关于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泉海渔规〔2023〕3号)中规定的利率优惠孰低执行,不重复享受利率优惠,满足涉海涉渔主体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助力灾后恢复重建提速。针对防汛应急物资生产、海上运输等各类企业融资需求,推出同舟·应急贷;针对修复或重建因灾损毁的房屋、店面、厂房等需求,推出同舟·易建贷;针对渔船修补、养殖修复等重建需求,推出同舟·易渔贷;针对因灾影响复工复产的沿街商铺经营者及中小微企业等复工需求,推出同舟·易商贷。

      (五)优化信贷流程。对受灾影响出现暂时性偿还困难的存量客户,在征信保护、延期还款政策支持和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或延长贷款期限、调整结息方式、还款计划等方式,缓解客户当前偿还压力,做到不压贷、不断贷、不抽贷,确保应延尽延。同时精简办贷手续及流程,实施尽职免责机制,制定高效灾后金融服务模式,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保障信贷资金及时发放。

      (六)用好用足政策。各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抓紧梳理并推送受灾及有信贷需求的客户清单。各行社及时对接,并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积极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同时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对受灾影响严重的涉海涉渔主体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减轻融资成本负担,发挥金融助稳经济作用,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七)灵活担保方式。对受灾影响较大、缺乏抵押物的涉海涉渔主体,加大信用保证类贷款投放力度;对合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体,鼓励办理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积极发挥人民银行“一系统一平台”作用,支持受汛情影响的涉海涉渔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等业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广政策性融资担保方式,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涉海涉渔主体,采用“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的“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解决担保难题。

      三、做好基础金融服务

      (八)保护客户征信权益。对受灾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涉海涉渔主体,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贷款经办行社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九)优化支付结算服务。各行社要做好涉海涉渔主体支付结算服务,针对海水养殖、海洋捕捞、工厂化养殖等海洋经济重点受灾行业主体,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优先做好防汛防台风救灾相关的紧急开户业务办理,保障各项涉海补助资金及时、迅速拨付到位。积极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福农e厅等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力争“业务线上办、群众少跑腿”。

      (十)拓展线上服务渠道。优先推选受灾严重的海产品销售主体入驻“福农e购”公益电商平台,通过“福农e购”展示屏、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与网点工作人员推介等多种渠道支农助农。积极开展“助农助企直播线上带货”、福农驿站农特产品专区线下带货等特色赋能项目,同时结合省农信联社银联优惠活动促进居民消费,为海鲜市场、商超和餐饮等商户配套满减活动引流宣传,助力商户增收创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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