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2-00035
- 备注/文号:泉海渔函〔202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8
泉州市农工党:
《泉州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建议》(20221133号)由我单位会同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善海洋经济政策体系
1.加强规划引领。一是衔接海洋强省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编制《泉州市“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着力完善“一湾三环多区”发展格局,推动海洋主要产业协调发展。二是对接国家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编制《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泉州市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系统布局海上牧场、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健康食品、预制菜和初加工等5大领域。三是出台《加快建设“海上泉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做大做强石化、海工制造、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发展地下水封洞库储油、泉州 LNG 应急储备中心、海上风电、“渔光互补”光伏等产业。
2.成立工作机构。按照市委“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作部署,成立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小组,设立海洋生物制品、海工装备、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7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协同推进海洋经济产业项目谋划,并邀请各领域专家、龙头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专班顾问,做到高位推动、专家指导,科学谋划产业招商工作。已完成名城集团水产品交易中心、天马集团智能养殖项目、东方集团海水提钾项目等15个项目签约,引导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项目22个。
3.加强考核通报。一是对照省级考核工作任务,结合各涉海单位工作职能,充分考虑各县(市、区)海洋经济发展实际,设定市对县海洋经济发展指数考核指标,实现各县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可量化、可考核。二是以泉州市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小组名义印发情况通报,建立项目建设进度表,倒排时间月份、倒逼建设进度,强化项目比拼考评机制。
(二)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1.强化主体培育。一是培育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积极策划引进高端海工及电子装备企业,推动交发集团盘活泉州船厂资产,做好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引进大型高端技术造船或游艇建造企业,推进新能源智能船舶研发和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加快修造船业的整体发展。二是推动园区孵化集聚。建设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洋生物分园区,形成一个中心、三大基地,即海洋生物公共服务中心,海洋渔业生产服务基地、海洋生物高科基地和渔港风情休闲基地。规划面积1.45万亩,核心区域面积1.2万亩,目前入驻企业75家,落地18个海洋食品项目。晋江深沪海洋生物技术园区投资4.1亿元,建设3万吨冷库和4条生产线。三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培育石狮市华宝海洋生物化工、福建中益制药有限公司、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开发区恒达制药、玛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晋江市新合发(绿格新材料)、渔家翁食品等一批新材料、新能源和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推动南威信息平台和飞通智慧海洋通讯终端先进设备制造,助力电子信息企业上市,引进资本加强海洋通讯新产品开发。
2.加大金融支持。一是进行资金补助。出台《泉州市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筹集3000万元用于海洋新兴产业生产线和海洋科技等方面补助,对海洋新兴产业生产线和科研设备购置费予以20%-50%奖补;对符合条件海洋医药及制品、海工装备等企业给予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二是加强信贷支持。深化与泉州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纾困帮扶合作,单列30亿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涉海涉渔企业贷款,最低贷款利率可优惠至基础利率下调50个基点,累计已投放贷款金额超15亿元。积极引导在泉金融机构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解决涉海涉渔主体贷款担保、资金周转难题。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涉海企业挂牌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支持涉海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3.提升科创能力。一是培育海洋人才。我市泉州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海洋技术、海洋化工技术等涉海相关专业,在校生近5000多人。泉州师范学院的航海技术专业为省级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的航海技术专业群入选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二是推进成果转化。依托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联合多所国内海洋高校院所合作组建泉州海洋产业创新研究院,软引进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共建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泉州师范学院开展生物纳米材料、海洋设施专用重防腐涂料2个中试生产项目研究;支持华侨大学创建泉州首个海洋生物医药研究服务平台;建设“海洋中药材配方颗粒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三)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1.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一是做精渔旅游。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建设蓬莱八仙过海大型生态旅游项目等13个渔旅融合旅游项目。策划推广“世遗泉州”精品旅游线路、“宋元中国 海丝泉州”史迹游等精品线路,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等滨海村获评福建省金牌旅游村。二是做活产业链。投资12.16亿元,新建或提升改造渔港12个,依托渔港积极谋划现代鱼货交易市场、水产冷链物流、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渔村风情游等特色项目,促进渔港经济提质增效,带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三是做强航运业。鼓励各地港航企业在泉州市港口开辟外贸集装箱航线,加密现有的近洋航线,延伸拓展远洋航线,建设带动沿海、辐射内陆、通达“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上物流新通道。
2.提升渔业现代水平。一是推进深远海养殖,统筹湄洲湾、大港湾、深沪湾、围头湾外水深20米以上海域,以石斑鱼、三倍体牡蛎、鲍鱼等名优商品鱼类为主要发展品种,规划发展大网箱、大台套等养殖综合体平台,争取在惠安落地一个6万方深远海养殖综合平台开展示范养殖。二是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地域特色品牌深挖潜力,培育形成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龙头企业16家,中国驰名商标3个,福建十大渔业品牌4个(泉州牡蛎、晋江紫菜、安海土笋冻、崇武鱼卷),福建省著名商标22个,提升产业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四)推进海洋生态资源保护
1.规范养殖行为。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摸排核实工作,经各相关县(市、区)现场核实,全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一级口)107个,信息均已录入“福建省养殖入海排放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排放口“一张图”,家数、底数“具象化”,并启动第一批57个重点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最终实现全市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全覆盖。组织相关县(市、区)对省局反馈的禁养区疑似养殖问题进行核实,完成清退面积140.851公顷。
2.保护海洋环境。2021年,泉州市近海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95.97%,跃居全省第一位;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192.7㎡/km,同比下降12.5%,全省最低。一是提高执法效能。市环保局出台《全市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沿海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沿海1000多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启动《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签订环保部门与涉海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办法,建立健全陆海联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守护绿色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严控“两高一资”产业,促进沿海产业绿色发展。《泉州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以“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为目标,将我市海域选划为湄洲湾(泉州段)、大港湾、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五大湾区,力争分三个五年规划建成美丽海湾。
二、下一步计划
(一)推动海洋科研水平提升。依托现有科研平台,加大企业与高校、研究所合作开展研发力度,促进海洋新兴产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通过培育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方式,搭建起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促进交流,形成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在创新创业等重点环节,通过公共平台建设,将技术、标准、产业、资本等资源集聚起来,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突破。推进涉海类产学研合作,支持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等科研平台的创新发展。
(二)提升海洋教育水平。一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根据学校实际,增设与海洋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工科专业,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二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与海洋行业企业开展“订单式”“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并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等方面合作,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三是推动我市高校发挥学校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海洋行业企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航海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鼓励和指导高校用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和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政策,引进一批涉海领域的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支撑的一流师资团队。
(三)加强政策与金融服务。加大对海洋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整合现有涉海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深远海洋养殖、远洋渔业、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海工装备等产业发展。推动金融服务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中小微企业海洋经济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新领域,保障金融融资渠道畅通,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或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租赁、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
(四)保护海洋生态。实施近岸海域、滩涂湿地、沙滩资源和自然岸线保护,开展海岸线和滨海湿地整治,严格生态补偿和修复。加强陆海统筹,严控陆源及海上污染,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和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加强海漂垃圾清理和整治。健全海上突发事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海洋灾害、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水平。
领导署名:庄慧
联 系 人:张志祥
联系电话:22281505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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