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泉海渔函〔2022〕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8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2-06-28 16:21

    蔡明显等8位代表:

      《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海洋捕捞产业迭代升级的建议》(第10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泉州市属沿海渔业捕捞重点市,海洋捕捞作为全市水产品产量的主要来源,对全市渔业经济增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渔业捕捞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渔业资源修复、渔船安全管控、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及渔民素质提升工程,在财政补助及扶持政策的协同作用下,推进我市海洋捕捞渔业的转型发展。

      一、全市海洋捕捞业现状

      据2021年统计,全市共有在册海洋捕捞渔船2854艘,捕捞业从业人员共约42330人。我市渔船主要作业方式有拖网、围网、流刺网、定置张网等,主要作业区域集中在东海、南海等海域。全市海洋捕捞产量达58.1万吨,较十三五末降低4.4%,仍占总产量的55.2%,海洋捕捞业维持稳定发展水平。

      二、目前已开展相关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905艘,压减渔船功率数26078.81千瓦,压减海洋捕捞产量至580565吨,较“十二五”期末降低18.5%。

      (一)加强近海渔业资源保护力度

      持续开展“蓝剑”、“亮剑”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启动乡镇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贯彻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渔船安全综合管理,打响海洋渔业资源保卫战。同时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超2500万元,在泉州湾等主要海湾放流海水苗种25亿余尾,渔业资源自然种群得到有效恢复。

      (二)推动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2015年以来对我市纳入中国渔政管理系统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积极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逐年压减全市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累计完成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905艘,压减渔船功率数26078.81千瓦,发放补助资金18044.596万元。

      (三)加快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十三五”期间,我市逐步淘汰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的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方式的渔船,更新改造以流刺网为主的海洋捕捞渔船,累计完成渔船更新改造630余艘。

      (四)保障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泉政办〔2019〕41号),我市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500-3900元/人不等的培训补贴。同时,我市积极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定期公布技能培训信息,广泛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五)政策扶持渔业转型,拓宽渔民转产就业渠道

      近年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泉州市市级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支持扶持远洋渔业、渔港建设、渔业互助保险、渔业养殖转型等,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创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辐射带动渔区及周边发展,拓宽渔民转产就业渠道,加快我市海洋捕捞产业迭代升级。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900万元扶持远洋渔业,鼓励开发公海及过洋性渔业资源;预算安排700万元支持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我市水产品附加值。

      (六)拓展深远海发展空间

      2022年1月21日,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编制《泉州市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2021-2030)》,统筹湄洲湾、大港湾、深沪湾、围头湾外水深20米以上海域,以石斑鱼、三倍体牡蛎、鲍鱼、金鲳鱼、枪乌贼等名优商品鱼类为主要发展品种,规划发展大网箱、大台套等养殖综合体平台,目前已完成初步研究成果。采用新技术和设备后,海水养殖单位水体产量可达到传统网箱养殖的2-3倍,养殖水产品质量更趋天然野生,市场前景更加广阔。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近海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严格渔业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生产活动,切实规范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严格执行伏季休渔、渔船“双控”制度,从严控制捕捞作业方式,杜绝新增双船底拖网渔船、帆涨网渔船、三角虎网渔船,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积极宣传渔业资源养护知识,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使用。

      二是继续推动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坚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实施方案,鼓励渔民转产转业,积极推动海洋捕捞从“增量”向“提质”转变,引导渔民从“多捕鱼”转向“捕好鱼”,通过渔船保鲜保活等设备的改造,在不增加产量的情况下,提高质量和效益,推进捕捞渔业转型升级。经前期摸底,我市2022-2024年预计将继续拆解捕捞渔船334艘,压减功率34208.42千瓦。待省级新一轮减船转产补助标准出台后,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申请、争取出台地方配套补助政策。

      三是继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级部署,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面向社会遴选一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转产转业劳动力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四是继续落实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用好、用足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县、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快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吸引鱼货交易、冷链物流、水产品加工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辐射带动渔区和渔村发展。充分利用“水乡渔村”、“海上牧场”等资源,孵化开发集餐饮、观光、旅宿、垂钓于一体的“渔旅结合”项目,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延伸发展。


      领导署名:王松青

      联 系 人:林燕梅

      联系电话:19959877018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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