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27日至9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调度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于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领办18个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问题逐步解决。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分管科室(单位)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局党组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形成了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海上执法监督。完善海上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印发《2026年泉州市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市级渔业执法机构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县级渔业执法机构每月巡查一次。市县两级已开展超规划养殖执法巡查34次,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2025年9月5日完成5.89公顷超规划养殖整改清退工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两江下游水域违规布设的养殖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取缔,行动期间清理违规渔具280件。二是加强提水式海水养殖监管。开展全市提水式海水养殖主体专项核查及监督抽查9次,推动全市77家提水式海水养殖生产主体落实尾水整治措施。成立泉州市水产养殖排放口核实更新技术指导组,开展全市水产养殖排放口信息核实更新工作,确保全市海水养殖主体按规定落实相关管控要求。铭丰养殖场尾水直排入海问题已完成整改,石狮市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我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渔港渔船污染综合整治。印发《泉州市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成立渔港卫生环境考评工作组,每季度开展渔港环境考评,共发现10个问题并完成闭环整改。严格对照港口巡查要求,重点对渔港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渔船油污水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垃圾收集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共检查渔业港口910个次,登临检查渔船2850艘次。
(2)针对落实保障粮食安全、建设“蓝色粮仓”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4月,深远海养殖用海面积达3474.27公顷(新增石狮市1760.5公顷),深水抗风浪网箱25个,深远海养殖平台2个,深远海养殖综合服务基地2个。针对深远海养殖发展不如预期的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支持。提请市政府出台《泉州市推进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我局同步出台《泉州市市级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从项目建设、授信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深远海养殖行业发展信心,对我市从事深远海养殖行业的生产主体,新建深水抗风浪网箱50个标准箱以上项目的,在中央补助标准上叠加30%的市级补助,新建桁架类大型养殖平台的,在中央补助标准上叠加50%的市级补助,激励广大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深远海养殖发展。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深入沿海各县(市、区),指导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推动晋江市完成2万方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加强深远海养殖政策宣传及技术推广,指导石狮高正深远海养殖基地创新“陆海接力”三级接续养殖模式,拓展绿鳍马面鲀、日本对虾、云龙石斑鱼等高值品种养殖。三是强化要素保障。2026年3月,推动石狮市鸿山镇外海1760.5公顷海域使用权获批,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国企带动示范,通过出租与租赁等市场化方式,招引深远海养殖项目,打造集约化、标准化的深远海养殖示范基地。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年初组织前往广东湛江考察海洋牧场建设并召开专场招商会,集中签约福建省深远海物种核心种源基地项目、石狮市深海渔业基地项目、海福水产养殖二期项目等海洋牧场重点项目。招引台湾澎湖马粪海胆育种场项目(含深远海养殖子项目),2026年4月17日获国家农业部批准,成为大陆首例海胆苗种引进项目。
2.关于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执行规划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21)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涉海生产总值核算纳统范围进一步明确,一些临海经济产业活动未纳入海洋经济的范畴。据此口径统计,近两年我市海洋生产总值增速与全省基本持平。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市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小组主要牵头负责海上养殖业、水产品加工、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及海洋科技创新等产业,按照第三方核算,该部分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海洋生产总值6.3%。针对我局牵头负责领域。一是将招商作为实现增速目标的主要增量支撑。2025年共对接洽谈项目46个,计划投资额513.1亿元,招商工作成绩位列市直单位第二名,连续三年获评为全市招商工作优秀单位。二是加快渔业养殖转型升级。持续策划实施渔业结构调整项目,选育一批优质企业,重点养殖高值品种如墨瑞鳕鱼、东星斑、马粪海胆育苗、日本对虾等,推动传统养殖业向生态化、集约化、多元化、品牌化转型。近年来海水养殖产量增速长期保持在全省前列,今年一季度我市水产品产量达21.47万吨,同比增长4.51%,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强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提升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已走访企业超60家,开展合作项目32项,目前正在申报福建省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针对海洋经济其他领域。我局积极主动作为,重点从规划和数据支撑方面做好服务、推动。一是开展“十五五”海洋经济专项规划编制,根据最新核算成果,衔接省上目标,科学制定我市“十五五”海洋生产总值阶段目标,并会同发改部门牵头推动落实。目前已按市政府要求,会同市发改委委托厦门大学开展规划编制,形成初稿并开始第一轮意见征求。二是做好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有关工作,于2025年3月委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福建省华通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相关成果以产业发展小组名义共享至各相关产业牵头部门,为科学研判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态势、统筹推进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2)针对推动新质发展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海洋科创平台建设。聚焦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主动对接行业领军高校、科研院所,推动在海洋渔业前端环节(水产养殖)建立专业科创平台,赋能产业发展。目前,成功取得厦门大学支持,探索共建“泉州海洋种业研究院”,经前期磋商已形成共建协议(征求意见稿),拟围绕种质资源保存与开发、前沿育种技术研发及装备开发应用等,嫁接厦门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优势资源、成果,探索海洋种业成果转化创新示范,辐射带动全市海洋种业跃级发展。二是推动海洋生物药品与生物制品产业稳步发展。重点推动《泉州市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实施,按照“强弱项、补短板”原则,扎实开展海洋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石狮新规划1600亩海洋生物产业园,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其中中侨制药项目(总投资15亿元)已进场施工,南极磷虾全产业链项目(总投资20亿元)正在洽谈。三是推动海洋科研教育产业加速发展。一方面调整充实市级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小组成员名单,将科技和教育等相关部门纳入产业小组成员单位中,进一步增强科研教育协同推进能力;另一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收集、汇总、分析涉海产业运行数据,共享至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推动产业加速发展。
(3)针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巡察以来,积极向上争取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等资金8582.1万。市级出台《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将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生产线建设、海洋科研成果转化等新兴产业列入重点扶持领域。其中,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按购置费30%奖补,每个单位上限150万元;转化高校、科研机构海洋科研成果按专利转让费30%奖补,每家上限100万元。二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择优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重点培育,打造行业标杆。目前,全市共培育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龙头企业31家,全年实现总产值98.65亿元。
3.关于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步伐较慢的问题
(1)针对渔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项目前期研判。对渔港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局主要领导带队到省局沟通协调,推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切实提升项目科学性与可行性。目前,3个未开工项目中,东埔一级渔港已取得开工令;小岞一级渔港取得工可批复;崇武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处于可研阶段。二是强化项目调度。将落实“2224”战略和渔港项目建设列入市级重点调度内容,召开全市渔港建设专题调度会1场(近期计划再召开1场),开展现场帮扶指导2次,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协调推进项目堵点问题。目前,未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中,诚峰一级渔港疏浚工程完成工程量81.15%;金井围头一级渔港完成工程量10%;崇武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处于可研阶段,正同步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针对远洋渔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壮大远洋渔业产业规模。持续加大远洋渔业招商引资力度,现有远洋渔船55艘,数量居全省第二。2025年10月新引进安哥拉项目的远洋渔船2艘,填补过洋性远洋渔业空白。2025年,全市远洋捕捞实现近10年首次满产达产,远洋渔业产量8.91万吨,增长29.29%,增幅全省第一;按远洋渔获物运回国内平均价格计算,产值约为13.2亿元,产量产值实现双突破。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与纾困服务。组织召开全市远洋渔业座谈会,宣讲远洋渔业补助政策、入渔国法规、远洋渔船检验等政策法规,调度解决远洋企业生产经营、政策落实、配套服务等问题6个;预拨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资金2080万元,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三是争取资金支持远洋渔业发展。2026年以来,积极争取远洋渔业发展补助资金6567万元,用于支持鼓励远洋渔船履行国际公约和现代化更新改造,增强远洋渔业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3)针对养殖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组织水产专家先后赴惠安、晋江、台商等多地开展水产种业发展专项帮扶,为养殖户提供精准技术服务,指导引进翘嘴鳜“鼎鳜1号”、罗氏沼虾“南太湖3号”等新品种并已开展养殖试验。推进台湾澎湖马粪海胆育种场建设,该项目4月17日获国家农业部批准,成为大陆历史上首例海胆苗种引进项目,目前正在办理海关检疫,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繁育推广。二是开展渔业结构调整。针对我市渔业贝类占比高、结构品种单一、产值低问题,2026年新谋划30个渔业结构调整项目,重点养殖墨瑞鳕鱼、东星斑、马粪海胆苗、日本对虾等高值品种。三是加强新型种业基地培育。鼓励我市现有种业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优良新品种育种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晋江市皱纹盘鲍国家水产种质资源活体保种场项目建设,该项目已纳入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动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在我市建设深远海物种核心种源繁育基地,该项目已获省上多部门联合确认并上报农业部争取支持。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国家级水产种业阵型基地1家,水产良种场国家级1家、省级3家、市级10家。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渔业安全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安全宣传教育实效。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举办商渔共治“节后第一课”、船东船长安全警示会等各类宣教活动25场;聚焦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开展值班点验、通导设备使用、无人机操作、事故调查等专题培训5场,举办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37场次;公开曝光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27件次,形成“打击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扎实开展消防除患攻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渔业船舶擅自改建与进出港报告核查等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灭火器缺配、救生圈缺失等问题多发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改渔船一般隐患657个,全部闭环整改到位。查处未按规定使用、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案件8起,更新灭火器128个,新配救生圈75只。三是加强船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强船员系统性培训,今年完成培训考试702人。加强船员持证情况执法检查,1月份以来共查处“配员不足”“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13起。四是推动新技术应用。强化基层船舶管理站科技赋能,33个船管站配备视频监控,20个船管站按需配备无人机,7个船管站按需配备光电雷达,科技管船水平进一步提升。举办无人机操作应用专题培训,加快培养无人机操作专业力量,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持有中国民航CAAC视距外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驾驶员,发挥无人机辅助执法作用。
(2)针对海洋监测、防灾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监测数据成果转换力度。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评价标准对2025年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形成4份分析报告。二是完成泉州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系统建设。新建8套北斗三号卫星通信浮标、132套国产化智能感知终端,升级改造2个岸基观测站点、3套3米浮标,新建2个小型自动验潮站,已试运行使用。实时监测密度从0.5个/百平方公里提升至100个/百平方公里,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已成功应对台风、寒潮、赤潮等自然灾害30余次。
(3)针对意识形态风险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会一报”要求,“海洋学堂”等讲座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会后将会议材料进行存档。二是对官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审核不规范信息进行“回头看”,逐一分析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强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制度,确保每条信息发布前逐级签审、有据可查。自整改以来,所有发布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未再出现审核缺项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存在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纳入工作要点,对渔业油价补贴发放、行政执法、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各科室(单位)针对风险点逐一制定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25条。二是完善定期研究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题,今年以来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策通过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实施。三是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加大压力传导,对下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的检查,各党支部针对检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2)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招投标整治工作专班,由局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协调推进,各科室(单位)指定专人对接开展工作,深入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整治,列出问题清单7个,制定整改计划,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真改实改。二是完善招投标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招标投标领域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主办人员及具体职责等,将招标投标工作纳入党组决策事项,规范档案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领域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完成我市26个渔港工程领域项目的审核分配,由专人全程跟踪,督促各县(市、区)按时按要求填报,在1月底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项目核查工作。三是强化领导监督把关。会同市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泉州市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干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2026年3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求各科室(单位)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政治严肃性,敢于深挖问题,扎紧制度笼子,以提升监管实效。
(3)针对派驻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2026年度工作要点,确定政治监督主题,针对综合监督单位实际提出差异性监督重点,明确具体责任人,梳理具体监督事项、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导。二是修订完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海洋与渔业局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修改完善主体责任清单,2月5日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商会,有力有效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并持续督促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抓紧抓好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持续加强案后整改工作,切实发挥写好“三份材料”的综合功效,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探索推动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新兴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机制建设。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督促各科室(单位)科学部署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与报送时限,保障基层充足的落实时间。二是组织各科室(单位)对巡察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等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由分管领导对问题责任科室现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文件起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精简文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公文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办文电科专家在我局海洋学堂上授课,重点讲解审核办文程序、文种使用规范、公文格式要素及易错“陷阱”识别等核心内容,帮助全局干部职工掌握公文写作与处理的核心技能,增强以文辅政、规范办文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大文件审核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加大文件起草审核力度,未发现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一刀切等问题。三是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已由分管领导对相关文件起草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深入一线为基层服务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内陆渔业专项帮扶。赴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开展内陆渔业专项工作帮扶,指导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升级,助推工厂化养殖项目5个,创新发展墨瑞鳕鱼、罗氏沼虾、棘胸蛙等特色水产养殖品种。二是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泉港肖厝海参网箱养殖现场以及泉州海丰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对虾养殖企业,了解具体的项目需求和卡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服务。三是强化线上技术服务供给。建立“泉州市水产技术交流群”,提供线上技术指导服务,及时为养殖户答疑解惑。
3.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执法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涉案物品处置。出台《涉案渔获物处置流程图》《涉案船舶渔具处置流程图》,严格按照涉案渔获物处置流程办理涉案渔获物行政处罚案件。统一全局执法办案文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办案2类、79种文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案件审核要求,今年以来共审核处罚案件11件,召开案件会审会和案件集体讨论各1次,1件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组织9名新进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保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强化发现问题整改。2025年9月完成执法检查文书优化,增设整改期限栏目,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跟踪、谁复查”的原则,今年以来登临检查船舶131艘次,均明确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一项问题隐患均限期整改落实。三是规范“双随机抽查”。印发《关于强化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修订《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精准全面。及时跟踪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在局网站公开并同步录入到“闽执法”平台。
(2)针对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内审小组专业结构。修订《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5人扩充至6人,财会专业人员比例占66.6%。二是规范审计报告审议程序。按整改要求将2025年审计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三是提升内审工作质量。修订年度审计计划,增加预算执行绩效、内部控制有效性、资产管理风险等深层次审计重点,不再局限于财务凭证合规性检查。同时,组织参加“以审代训”培训,提升内审人员发现制度缺陷、流程漏洞及潜在风险的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印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议制度》,明确要求贯彻“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开展至今,我局召开了11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制定2026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报告表,自巡察以来,已开展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后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三是组织政绩观专题学习。按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内容,召开动员部署会,有序组织学习教育。
(2)针对班子运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议制度》,清晰界定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策事项边界和权限,有效杜绝混开、混议现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交流程的通知》,按整改要求重新设计会议议题登记表,由办公室对议题进行预审,确保议题规范和质量。二是对照党组工作规则和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出台《关于印发岗位廉政勤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
(3)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印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决策清单,规范议事表决流程,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整改期间,涉及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以党组名义上报文件等均提交党组会研究;研究重大事项时,与会党组成员均逐一表态。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研究部署缺位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两优一先”表彰推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二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02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以党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2)针对督查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检查方案,开展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各党支部针对检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对下属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和工作思路雷同等现象。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深刻吸取教训,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筹备和召开期间,严格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对班子和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措施进行逐一审核,并报送第二督导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把关,确保问题查摆见人见事、原因剖析触及灵魂。
3.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规范。二是巡察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均详细记录党组书记的表态意见,确保讨论决定过程有据可查。三是除记录人员外,指定专人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发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常态长效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个别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议制度》,清晰界定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策事项边界和权限,有效杜绝混开、混议现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交流程的通知》,按要求重新设计会议议题登记表,由办公室对议题进行预审,确保议题规范和质量。二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02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以党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责令检查并批评教育处理4人,批评教育处理6人,谈话提醒处理8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建设“蓝色粮仓”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深远海养殖的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相关政策支持与产业升级节奏存在时间差,扶持见效尚需时日;二是深远海养殖前期投资巨大、运维成本高且技术难度大,导致市场主体审慎发展;三是泉州沿海台风频发,显著增加了深远海养殖的环境风险和技术实现难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用好政策与要素保障。继续加大对深水抗风浪网箱、桁架类大型养殖平台的奖补力度,降低市场主体资金压力。二是加强招商引资。继续深化“走出去、请进来”招商策略,将深远海养殖列为年度重点招商任务。三是做好技术服务。依托省内科研机构强化深远海养殖技术指导,定期开展抗风浪网箱维护、病害防控等实操培训。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渔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小岞前内一级渔港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崇武中心渔港码头扩建项目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继续优化,并同步开展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现状调查、水文动力调查。诚峰一级渔港因泉港区地方财政紧张,项目资金未到位,项目自2023年5月起暂停施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推进渔港项目建设列入市级重点调度内容,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快小岞前内一级渔港,崇武中心渔港码头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三是督促泉港区研究渔港工程拖欠款解决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和拨付计划,与施工单位协商,疏浚工程尽快复工。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建设趋于完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坚持政治标准,保持整改韧劲,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未完成的紧盯不放,确保按期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健全制度,常抓不懈,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海洋与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284797;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hy57@163.com。
中共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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