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
时间:2026-01-23 16:11 浏览量:

  处理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

及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备注

1

泉海渔罚〔2025〕310号

朱国荣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案

朱国荣

 

朱国荣

2025年12月15-16日,朱国荣驾驶“闽福鼎渔01206”出海期间,船上共有船员10人,出港报告船员5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出港报告手续。

朱国荣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朱国荣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序号30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即凭本机关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你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码,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办理缴款。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6年1月22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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