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泉海渔罚〔2024〕211号 |
蔡亚显(“闽平渔61688”船长)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案 |
蔡亚显(“闽平渔61688”船长) |
蔡亚显 |
蔡亚显(“闽平渔61688”船长)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航次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闽平渔61688”证书登记船长39.67米,主机功率350.0千瓦。 当事人蔡亚显(“闽平渔61688”船长)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
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即凭本机关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你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码,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办理缴款。 |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2024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蔡亚显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蔡亚显于10月27日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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